交通违法照片是他人的,可处罚车牌却是自己的,这让市民陈先生有些诧异。在向东楚晚报记者反映这一问题后,1月31日,陈先生表示,交警已经撤销了他这条交通违法记录。
1月29日下午,市民陈先生向东楚晚报记者反映,他在通过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交通违法时,发现在2020年11月25日14时11分,他有一条在黄石港区磁湖路八栋至沈家营路段的违停处罚信息,上面显示罚款100元不记分。
可当陈先生点入这条交通违法信息详情后发现,这条违停信息照片中的车牌却不是他的。“我的车牌是鄂BDM***,但照片中的车牌却是鄂BW6***。”陈先生说,虽然他的车和照片中的车都是黑色越野车,但车牌是有很明显区别的。
随后,东楚晚报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交巡警黄石港大队,该大队大队长许军立即对此进行调查,确认是在人工录入过程中出现错误,遂予以更正。
交警部门表示,如果市民发现自己的车辆被误录入处罚,或对交警进行的处罚有异议,可以向黄石市交巡警支队进行反映或提起行政复议。对于误录入处罚情况,交警部门在核实后,会对其撤销处罚决定。
1月31日,东楚晚报记者了解到,陈先生该条被误录入的违法信息已经撤销。(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