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明廷华)28日,据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通报,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08元,我县有10万城乡居民因此受益。
据介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 6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 50号)精神。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0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8元。其中,7月1日前到龄符合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从7月1日起执行;7月1日后到龄符合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从到龄次月开始执行。2020年7月1日(含)后去世的领取待遇人员,其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发放至去世当月,丧葬补助金按照提标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