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鸡冠区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要求计算机及IT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3日之后出生);
3.从事计算机网络维护相关工作二年以上,有IT企业运维或机房维护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音视频技术、软件安装和维护等计算机操作技术,局域网络出现问题能判断,并提出问题所在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5.熟练掌握Linux和Windows服务器操作系统,熟悉网页编程语言、数据库语言,了解Vmware等有关软件基本操作方法;
6.性别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从事法院行政辅助人员工作相应的专业技能;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3月31日(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鸡冠区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2383019,2381590)。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提供本人学历证、身份证及户口本,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1寸登记照片3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分值50分;
2.面试分值50分。
(三)考核
考试合格者,由区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聘用审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2.如在聘用或试用期期间,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台法院聘用人员相关政策,要求法院进行聘用人员制度改革的,以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政策为准,聘用人员的聘任合同终止;
3.被聘用后,聘用人员至少需在本院工作满三年后才可离职。
三、工作待遇
1.工资待遇及保险标准参照我院现有聘任人员标准,具体情况面议;
2.试用期六个月。
四、本简章由鸡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鸡冠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来源:
http://www.hssrc.comhttp://www.hssrc.comhttp://jxjg.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65972
查看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