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学位;文学、政治学等专业;中共正式党员;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男女不限,广州市户籍和具有政工类、社工类资格证书优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政策外生育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1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100%执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工资参照社区居委会主任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自发布招聘公告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者请填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命名,打包发至至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办公室(电子邮箱fangxin@thnet.gov.cn),有发表文章或证明个人能力者请附上材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2日17:30时
2、笔试:经初步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占总成绩40%。
3、资格审查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超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分。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5、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6、聘用: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并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房欣,联系电话:38622446)
附件: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表
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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