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劳务合同里有“如发作了事故,结果由当事人自傲”的条款,结果干活时受了伤,医药费和误工费该怎样算?昨天,律师表示,因工受伤结果自傲的条款无效。
合同规则:因工受伤结果自傲
2006年2月9日,李先生和四海货运公司签署了一份合同,为四海公司出劳务。合同中双方商定,假如李先生在工作中发作了事故,结果由他自傲。
今年4月5日,李先生在为四海公司干活的时分,不幸摔断了三根肋骨。事故发作后,四海公司的担任人岳先生把李先生送到了医院,并支付了局部医疗费用。
“之后我就在家里养病,一躺就是3个多月;这段时间里我找岳老板要钱,他说只能给我干活11天的工资,养病的这3个月不给钱;而且,还有大约600多元的药费也没给我报。”李先生说。
公司担任人:养病期间不给工资
四海公司的担任人岳先生表示,为李先生看病曾经花了1300多元钱,而李先生干11天活的工资也给他准备好了。
“我们这里是干一天活给一天的钱。另外,他说的没给他报的药费钱是他私自花的,这笔钱是不是治他病花的,我有疑问。”岳先生说。
律师说法:因工受伤工资照给
同方律师事务所的周爽律师表示,李先生和四海公司签署的合同中,“如发作了事故,结果由当事人自傲”的条款是无效的。
“假如是因工受伤,就应该得到用工单位的救助;而在养伤期间,用工单位也应该照常给开工资”,周律师说。
小编评析: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则:“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局部无效:
(一)以狡诈、胁迫的手腕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真实意义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卦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本人的法定义务、扫除劳动者权益的;
(三)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迫性规则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局部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27条规则:“劳动合同局部无效,不影响其他局部效能的,其他局部依然有效。”
而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参与工伤保险,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职工有依法享用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假如用人单位不参与工伤保险,职工出了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单位也必需依照工伤保险待遇的规范依法赔偿。
劳动者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商定的工伤自傲的条款违法,应属无效,没有法律约束力。假如劳动合同其他条款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工伤自傲的无效条款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能,其他条款仍应依法实行。